关于评选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校友爱心奖(助)学金的通知

2021年09月17日 13:35 浏览:3550
关于评选2021大连交通大学校友爱心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由大连交通大学深圳、江苏、广州、大连地区校友会发起设立“校友爱心奖(助)学金”,现组织开展2021年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本科新生,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高年级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的校友爱心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共计43个,其中助学金32个、奖学金11个,分别是深圳地区校友会爱心助学金6个、奖学金6个,江苏地区校友会博爱助学金12个,广州地区校友会德睿爱心助学金6个、奖学金3个,大连地区校友会爱心助学金8个、奖学金2个。
具体方案如下表:
    
序号
学院
校友助学金名额
校友奖学金名额
合计
深圳
广州
江苏
大连
合计
深圳
广州
江苏
大连
1
机械工程学院
4
1
1
1
1
1
1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
1
1
1
1
1
3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
5
1
1
1
2
1
1
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3
1
1
1
1
1
5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3
1
1
1
1
1
6
土木工程学院
2
1
1
1
1
7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
1
1
1
1
8
软件学院
2
1
1
1
1
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1
1
1
1
10
经济管理学院
2
1
1
11
艺术设计学院
1
1
1
1
12
理学院
1
1
13
外国语学院
1
1
1
1
总计
32
6
6
12
8
11
6
3
0
2

三、资助额度、人选确定和发放办法
1、奖学金、助学金均为人民币3000/人;
2、由各学院按名额组织等额推荐资助人选,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审核资助人选;
4、教育基金会管理办公室报送资助校友会审核,并向捐赠校友公示;
5、公示无异议,择期举行奖助学金颁发仪式,邀请捐赠地区校友会代表参加;
6、按照资助校友会确定的名单发放奖助学金至学生指定个人银行账户中。
四、监督管理
1、严格按照学校和基金会有关财务和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并严格执行经费审批使用程序。
2、校友爱心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各学院须参照学校有关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和程序严格执行。
3、捐赠经费的使用接受资助方实时监督。
五、申报材料
1、各学院组织评选时,须分别按照深圳地区校友会爱心奖助学金、江苏地区校友会博爱助学金、广州地区校友会德睿爱心奖助学金、大连地区校友会爱心奖助学金的具体资助项目分开进行推荐。
2、请各学院于927日(一)1700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1)、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评审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育基金会管理办公室王立莉OA,纸质版(盖党总支章)报至2号楼215室;未尽事宜,联系电话:84107610




教育基金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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